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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2   点击数:
新疆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招聘时间:2018年4月12日 9:00——12:00

招聘地点:艺术楼114

(请参加招聘会的学生携带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提前到场)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2018年特岗教师

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 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兵团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团委关于做好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201813号)精神,落实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理念,扎实做好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团场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到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教育事业,从根本上解决因教师数量严重不足和教师专业结构严重不合理的两大瓶颈,制约师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普及困难多的问题。结合喀什地区及市县教师招聘政策和待遇,确保2018年乃至今后师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按规招聘,顺利完成每年度的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由师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协商共同制定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特岗教师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二)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待遇优原则。

(三)引得进、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8年兵团教育局下达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团场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400人,其中小学208人,中学192人,用于补充师市中小学因不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而分流和提前退休的少数民族教师、自然减员、专业结构短缺、紧缺学科等部分空缺岗位。

(二)400名特岗教师岗位于2018年3月初,师市各学校已根据本校需求,按学段、学科、人数上报师市教育局。根据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已整理完毕。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招聘。

2、由师市教育局、人社局、编办面向疆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接招聘。

3、兵团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党员优先。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专科师范院校毕业生。

5、“西部计划”、“三支一服”人员,经师市人社局、团委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团场担任教师,少数民族必须是民考汉,由师市人社局、团委负责审核后,直接纳入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6、师市引进的164名高校毕业生,现无岗无编,自愿留在团场担任教师的,全日制专科师范院校及本科以上毕业生,直接纳入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7、报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岗位的少数民族学生,必须是民考汉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需提供小学至大学各阶段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8、若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三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2018年师市特岗教师招聘步骤和程序为: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师市组织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招→兵团面向社会公招→师市储备2019年特岗教师。

(一)师市教育、编办、人社、财四部门形成实施方案并以正式文件请示师市党委批准,报兵团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二)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招聘(3月30日前完成)。

1、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只能填报志愿服务所在师市范围内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

2、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提供从事“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工作经历的师有关部门文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师市团委、人社局考核合格及资格审核后报师市教育局。

4、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5、审核合格者相关材料及《2018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汇总表》报送兵团教育局审核。

(三)师市组织面向疆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招(4月30日前完成),计划3月25日后开始,历时20天左右,按照先疆外后疆内的原则。

1、由师市教育局组成两个招聘组,面向疆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直接招聘。根据招聘条件,每位报考者仅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在实施招聘工作前,师市招聘方案以教育、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正式文件经师市党委批准并向兵团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招聘工作。师市依据本师整体招聘计划,减去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招聘人员后,空缺岗位纳入师市组织高校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学位证明、户口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A4纸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4、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5、师市将汇总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8年兵团赴疆内外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报考人员《2018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各一份报兵团教育局师资处备案。

(四)兵团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月)。

(五)师市储备(9月之后),符合师市特岗教师招聘条件,并有意愿到团场任教,经师市考核,可提前录用。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并愿继续在团场学校任教的,可享受“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人员同等待遇,直接纳入2019年度兵团特岗教师计划,计划储备人数200人,按同岗同筹的原则,储备人员在团场任教后待遇与特岗教师等同。

优惠政策与待遇

根据兵团向南发展战略,师市所处特殊环境和条件,教育发展的特殊需求,结合国家、兵团、师市针对特岗教师的特殊作用,确定以下优惠政策与待遇:

(一)工资及补助

1、专科3950元(含基础性绩效工资) 600元(南疆工作每月补贴) 600元(奖励性绩效,根据月工作业绩上浮或下调) 600元(特困团场教师每月生活补贴) 200元(师市每月交通费补助) 1000元(师市每月维稳补助,按10个月计算),合计约695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加上师市每年取暖费1500元,年工资收入约82900元。

2、本科4155元(含基础性绩效工资) 630元(南疆工作每月补贴) 2400元(与专科学历相同工资及补助部分),合计约7185元/月(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年工资收入约85720元。

3、研究生学历年收入略高于本科。

4、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专科2190.31元/月,本科2283.7元/月,在个人应交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单位给予承担。专科、本科个人承担五险一金部分:分别为1396.25元/月、1456.1元/月。

(二)居住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经聘用的特岗教师享受师市优惠居住条件,两人一套简装并配齐基本生活保障用品的教师周转房,或团场保障性住房(即拎包入住)。三年服务期内免交公租、燃气初装费。

(三)职称待遇(师市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一年后,经专业技术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与在编教师同等条件晋升职称。

(四)培训待遇

特岗教师可享受与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培训政策。

五、招聘分组及招聘院校

由师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两个招聘组:

第一组:疆外方向

拟招聘院校:

内江师范学院、绵阳师范学院、三峡学院、川音绵羊艺术学院、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重庆市所辖非师范类本科院校、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省所辖非师范类本科院校、陇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甘肃、陕西省所辖非师范类本科院校

第二组:疆内方向

拟招聘院校:

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昌吉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喀什大学、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塔里木大学、新疆大学。

六、面向疆内聘用部分退休教师

(一)聘用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3、专业技术职称为中教一级以上,教育教学技能强。

(二)聘用计划人数50人。

(三)工资待遇

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基础上,按每月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

(四)居住条件

每人或夫妻二人一套简装并配齐基本生活保障用品的教师周转房,或团场保障性住房(即拎包入住)。在聘用期内免交公租、燃气初装费、水、电、暖费。

七、聘用及管理

1、聘用特岗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兵团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特岗教师享受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兵团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试用期为三年。三年期间均考核合格以上者,三年后可直接纳入国家编制。

4、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参加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正常出差标准回原单位给予报销。

附:《2018年第三师特岗计划学科申报表》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教育局 20183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