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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新疆昌吉州木垒县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7   点击数:
新疆昌吉州木垒县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8〕1号)文件精神及昌吉州教育局统一安排。木垒县2018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共19个,现就招聘特岗教师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廷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马 瑾 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侯景莲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 婧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保之 县财政局局长
韩东魁 县编办主任
联络员:孙风彬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资管理科科长
二、招聘职位
1.木垒县中学初中教师(2名):语文、政治各1人。
2.木垒县小学教师 (9名):小学信息技术1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科学1人,小学心理健康1人,小学语文3人,小学数学2人。
3. 木垒县学前教育教师(8名):学前教育8人。
四、招聘对象
疆内外重点师范大学近三年或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专科、本科师范生或硕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18年3月30日。
5、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规定的专业。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
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报考“汉语”学科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7. 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1)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8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方式
1.赴上内外高校召开木垒县本科师范生专场招聘会。
2.参加人员:疆内外重点师范大学近三年或2018年毕业的师范生或硕士研究生。
3.现场面试。根据面试情况由招聘工作组决定是否合格。面试合格者,由县人社、教育部门与其当场签订用人意向协议。
4.实地试讲。8月5日根据用人意向协议组织实地试讲,由木垒县教研中心教研员和用人单位相应专业名师听课评价,试讲合格者当场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招聘到岗人员待遇
1.新录用教师纳入自治区统一管理,按照标准核定工资及其他待遇。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纳入国家事业编制管理。木垒县教育局免费提供教师周转房。
八、报考人员携带资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就业协议
九、联系人: 张宸恺 联系电话: 15299618978  邮箱: 372342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