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行政、教学、科研及公共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做好学院日常服务和办公室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院公文流转办理和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与整理工作。
四、负责上级和校内文件、通知的收发、处理与贯彻实施,督办有关数据、报表的收集、报送。
五、负责本单位的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考勤工作。
六、负责学院的印章管理,做好有关证明、介绍信出具等工作。
七、负责接待、处理各类来访、来信、来电和参观、访问等活动。
八、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所授权限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国有资产的入库登记、报修、调拨和报废、报损、丢失、损坏等统计工作,并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管理库入账以及学院多媒体设备的报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九、按照学院年终考核办法,做好全院教职工年终考核相关工作。
十、做好学校相关部门及学院领导交代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