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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接到相关文件及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评选方案,部署评选工作。成立了政治与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史晓道、院长李万鹏任组长,总支副书记赵丽、副院长李伟任副组长,辅导员李延、李静,班主任夏涛、黄永涛、杨扬、高宏、万生新、蒲创国、翁媛媛、张健任组员。通过个人申请、班级评审推荐、学院评审、全院公示后,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评选出2010级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班李倩享受国家奖学金;赵玉等27名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林熙等39名学生享受国家特助学金;洛松旺杰等218名学生享受国家一般贫困助学金。我院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