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会2019年9月12日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自通过之日实施。
一、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院党委工作。
2、分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意识形态安全、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党员及干部教育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3、牵头落实学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院党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2、分管党委日常党建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项党建工作规章制度要求,确保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3、分管党员学习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纪律检查和反腐败工作工作、工会和安全稳定工作。
4、完成学校党委和院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掌握院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院党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等具体工作。
5、完成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教师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学院的教学、科研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活跃党员和教师的文化生活。
4、充分利用校报、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做好本部门的内外宣传。
5、完成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受理党员和师生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
5、完成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它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