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及我院科研规划,制定本院科研年度计划。
二、定期统计本部门教师的科研成果,建立教师科研业绩档案。
三、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归档和统计、上报工作。
四、做好本院教师承担的国家、省部级、地厅级、学校课题的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项目研究工作。
五、协助各教研室制定教学研究工作计划,督促各教研室按计划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加强教研教改工作。
六、做好教学及科研获奖成果的统计上报工作。
七、做好教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配合学院做好教师科研考核工作。
九、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